第1个回答 2010-12-20
看合同约定,如约定迟延一个月后就可解除合同,那么新房东有权利和你解除合同。关于你的装修费,看你们租赁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如没有约定对你不利。
第2个回答 2010-12-20
1.现在是新户主收你的租金
2.你超过一个月不付房租,如果和原房东没有约定付款时间,那么不算违约
3.房主你在不知情的时候办理了过户手续,这个可以用来和他讨价还价,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你只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你不打算买就最好不提这个事,只是要和房东(新)签一份租约,具体的你们商量
第3个回答 2010-12-21
你可以找老房东,要你的赔偿,新房东没有权利马上赶你走。因为你的合同不是跟他签的
第4个回答 2010-12-22
房东在与买房人签署 三房买卖合同的时候 会提示一个租户优先购买权,你可以根据这点提出异议,
如果你继续租的话 房租肯定是交给新的房主,但是需要签署新的合约
再有你的装修钱 看你具体以前的合约时怎么签署的! 据我所知 你的合同应该会有 如果房东
中途违约 需赔偿你的装修款 但是现在是让你住的到一年,还有就是你现在已属于拖欠房租,对
于合同法你已属于违约。 根据上述解决问题 祝你好运
购房置业团队高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