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卖了房子,我该怎么处理?

我和房东只签订了一年的合约,半年付,刚好在半年的时候房东把房子卖了,也没有给我说要卖房子,之前有告诉我,这房子,四五年之内都不会用,都可以租给我,于是我粉刷了一下房子,用了一万多,现在换房东了,新房东愿意遵守一年的合同继续租给我,但是就算这样,我也亏了呀,目前谁有资格来收我下半年的房租,一年满了之后,我的装潢能得到补偿吗,我该找谁补偿。我现在已超过一月没有付下半年的房租了,是不是违约了,新房东是不是完全有权利终止合同现在就赶我走?

首先 你的房租有效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同时 在同等条件下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而承租人提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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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0
看合同约定,如约定迟延一个月后就可解除合同,那么新房东有权利和你解除合同。关于你的装修费,看你们租赁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如没有约定对你不利。
第2个回答  2010-12-20
1.现在是新户主收你的租金
2.你超过一个月不付房租,如果和原房东没有约定付款时间,那么不算违约
3.房主你在不知情的时候办理了过户手续,这个可以用来和他讨价还价,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你只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你不打算买就最好不提这个事,只是要和房东(新)签一份租约,具体的你们商量
第3个回答  2010-12-21
你可以找老房东,要你的赔偿,新房东没有权利马上赶你走。因为你的合同不是跟他签的
第4个回答  2010-12-22
房东在与买房人签署 三房买卖合同的时候 会提示一个租户优先购买权,你可以根据这点提出异议,

如果你继续租的话 房租肯定是交给新的房主,但是需要签署新的合约

再有你的装修钱 看你具体以前的合约时怎么签署的! 据我所知 你的合同应该会有 如果房东

中途违约 需赔偿你的装修款 但是现在是让你住的到一年,还有就是你现在已属于拖欠房租,对

于合同法你已属于违约。 根据上述解决问题 祝你好运

购房置业团队高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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