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5-07-25
不同地区,异地购房后提取公积金装修用的政策有所不同,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联合发通知,明确“异地就业者将可回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事实上,此通知明确各地要根据不同城市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并不是强制性措施。
拿广州来说,如果员工购买的是单位职工社保,职工在异地购房时不能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交付购房款项,而在购房买卖行为成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目前只有珠三角8市(包括东莞、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职工在广州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上述其中任一城市购买住房时,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均可在购房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此之外的城市暂未实现互贷业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