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高分悬赏答案

A有一个叔子B,B有三个亲生女儿,没儿子。最后一个小女的丈夫是招婿上门的,但后来女婿对B不好,于是B另从一家人那里收养了一个小孩,户口上在B所在村上的。但随着B年龄的老迈,他行下的这个小孩又还十一二岁,B却想将自己的财产(包括他的耕地、山林及房屋)处理给他的侄儿A。
请问 问题一:A有权利接受吗?他接受了,B的小女婿、他那捡来喂养的儿子以后会不会出来闹事。
问题二:A应该通过什么方法才能接受,通过签定协议,还是签定合同。
问题三:拿钱来买,行不行。我听说中国农村土地有这么一条规定,土地不能通过买卖,只能通过承包的,是不是这样。
问题四:象这种情况,在中国的那种法律上能查到这方面的知识。
以上四个问题,请教哪个高手,给予解答,在此小弟悬赏100分,以此感谢,答案尽量详细些,回答一定得按我的提问顺序来作答,才能给分哟,呵呵!
1.什么是公正处?地方里的政府部门是不是.
2.法人代表是什么,村长,材支部书记是不是.

  因为网路问题,我花了三个小时写的答案全毁了,这是第二版答案。你怎么都得认真看一遍,也不亏了我这十只酸疼的手指。言归正传,说案子吧。
  这个问题有两处没说清楚,不过没关系,我分情况叙述吧!
  问题一:A当然有权利接受,就算没有亲缘,只要B乐意就没什么不行。关键在于B是否有权处理这些财产。
  在这个问题上,B的配偶很关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处理较大数额共同财产时,应夫妻双方协商一致。B的配偶是否健在?如果她健在,这些财产的处理经过她同意了吗?如果B的配偶已经死亡,她有没有立下遗嘱,让B继承全部遗产呢?如果没有,那么B在处理财产前,先应该进行一次财产分割,具体做法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1/2作为妻子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一顺序进行均分,即妻子的父母(如果妻子去世时仍然健在的话)、三个女儿、养子(如果是去世前就被收养的话)、B。1/2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从妻子那继承来的财产才可以被B处理。另外,这些财产是否在B名下?是否被抵押?有没有其他人在其中有产权部分?这都是A必须清楚了解的事情,如果B真的是无权处分,即在没有权力处理财产的情况下处理了财产,日后必惹官非,非常麻烦。
  由于问题提出的条件不清楚,我们就只好算B有权处理这些财产,也有一个怎么处理的问题。“B却想将自己的财产处理给他的侄儿A。”这里的处理是什么意思?是出让,即买卖。还是继承?
  如果是出让,价格问题很敏感,必须按照市场上的价格定位,免得落下口实。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订立的合同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由于B的三个女儿、养子、妻子(如果健在)是B的财产继承人。价格过低,会损害到他们的预期利益(可能得到的利益)。
  如果是B想让A继承自己的财产,就必须订立遗嘱,但要考虑两个人:小女儿和养子。我国《婚姻法规定》,按遗嘱继承财产是必须预留出未成年子女和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的份额。小女婿好不好,必须要找出证据,他是否虐待(包括冷虐待:不给吃饭、不给看病等)?或有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是否常年不在家等)?至于养子,年龄问题,六七年后他就没得预留了!预留出这两人的份额后,B剩下的财产由A继承。
  问题二:协议主要意思是协商议论,偏重于动词,合同偏重于名词。协议和合同在语文上有一定差别,但在法律上,协议就是合同,合同就是协议。
  与前题一样,接受方法也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出让,就签书面合同。《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应交由发包方(当初将土地承包给B的组织,应该是村里)备案。如果是继承,B自己立下遗嘱就可以了。建议进行公证,公证遗嘱比其他遗嘱的效力都大。
  问题三:用钱买当然可以。土地的确不能买卖,但没说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现在出钱买的就是土地使用权,即农村土地的承包权。B可以将土地的承包权转让给A,A不也就是承包了土地了吗?但要注意,承包了土地后,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问题四:老兄,你这个问题可算是水平高呀!都可以上司法考试了,综合性很强嘛!知识点遍及《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等,等等。
  补充问题一:公证处是政府部门,它的职能是以政府的公信力(使公众相信自己的能力)为民事关系进行担保,只要你付得起钱,什么芝麻绿豆的小事都可以找公证处,我就曾经帮一位歌手为她新歌的著作权进行了公证。当然,公证处在受理公证前都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审理,不是随随便便受理的。
  补充问题二: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代理人。法人是指被授予法律权利,以自己的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村长、村支书当然不是法人代表,因为行政村不可能成为法人。
  我觉得我已经说得很详细了,不过有什么不明白还是可以问我的,用网站上的信息吧!
  晚安!不,应该是早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2-23
1、A有权利接受。A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接受遗赠。《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于A接受遗产符合法律规定,他的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那捡来喂养的儿子”如果出来闹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A应该通过和B签定遗赠协议接受财产,同时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避免将来的争议。
3、耕地、山林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不能拿钱来买,通过承包也只是获得一定时期的使用权。
4、这种情况,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都有规定。看下面的链接网页。
http://www.xsjjy.com/flk/mftz.htm

参考资料: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021.htm

第2个回答  2007-02-23
1.有权利接受,我国与继承相关的法律首先承认遗嘱本身的有效性,说白了就是“遗嘱最大”,所以只要B立遗嘱就可以将财产以遗产的方式赠与A。
2.不需要协议或合同,只要有遗嘱就够了,这个遗嘱最好得到公证处的公证。公证只是一个手续问题,画一个手续费即可。
3.买卖是不允许的,有关房产或地产的继承首先要看房产和地产的所有权问题,如果是私产(我国也有属于私产的土地)则可以转让或继承,如果是承包的土地,也可以将承包权作为遗产继承。
4.主要依靠《继承法》,现在的法律单行本3元/本,买一本就好了。
第3个回答  2007-02-24
一,B有权将财产赠与侄子,
二,A可以遗赠抚养协议接收B财产,
三,公正处设在司法局.
四,村长是一个自然村的法人代表,支部书记不是,
第4个回答  2007-02-26
考虑到你的问题有部分内容不清,因此针对你的问题进行回答并进行相应的提示:
一、如果相关财产均在B名下,那么A有权来接收。如果B以遗赠协议的方式将全部财产给A,那么将涉及B的养子(未成年人)的生活无从保障的问题,因此如果B的养子提出异议并起诉到法院要求得到部分遗产,那么法院会支持该养子的诉讼请求。
二、如果A想以遗赠协议方式来办,可以找来村里一些德高望众的老人和村干部作为见证人来与B签订遗赠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由在场的见证人签字,至于你提及的合同还是协议没有实质性影响,因为在法律上两者的意义差不多。有多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情况下,作不作公证意义不大。
三、当然可以拿钱来买,只是表述方式不一样,如果房产、承包的土地都在B名下,那么A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来买来房产,可以通过与B签订转包土地协议的方式来得到B所承包土地剩余期限的承包权,因为法律虽然不让买卖土地,但鼓励承包土地的正常流转(即转包)。至于老人拿到钱之后如何支配是老人的自由。
四、上述规定在《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里有相关规定。
五、特别提示:鉴于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你应该注意一下你所提到的房产、土地承包权是否在B名下,如承包的土地等的其他人的份额,那么应另行分析。
第5个回答  2007-02-25
1.A有权利接受。A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接受遗赠。
2.无需签订协议,遗嘱说了算。遗嘱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保证其真实性。
3、耕地、山林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不能拿钱来买。承包只是获得一定时期的使用权,它是可以一起遗赠的。
4.《民法通则》、《继承法》都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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