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单位不宜开设餐饮住宿。
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教授宋峰介绍说:景区内的高档经营场所,占用了公共资源,却只为少部分人服务,这与风景名胜区的公益性是相违背的。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高档经营场所应分类评估,提升公益性、文化性,并通过严格的业态管控措施、合理的业态引导策略和长效的业态监督机制,进行有效管控。
凡是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等保护类别的建筑,应进行文化性和公益性转型,以会议展览服务、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博物馆、艺术表演、工艺美术品零售等为主要转型方向,可以有大众消费的茶饮和零售,但不能设置餐饮、住宿和办公。
扩展资料:
《西湖风景名胜区业态提升规划》在西湖博物馆进行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作为业态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社会关注的小隐园、1917花园餐厅等30家西湖会所的转型方向正式确定。除保留百年老字号“天外天”提供大众平价餐饮外,其他会所今后都不得设置餐饮,增强公益性和开放性。
根据景区业态规划,景区一方面会对餐饮业饱和的景区进行管控,一方面还会对餐饮业相对缺乏的区块,如九溪一带,进行服务配套补充,同时引入更多适合景区发展的文创产业。对景区业态更长效的管理体制也在完善中。刘颖透露,最近,杭州市人大要对《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对哪些地方不能办高档经营场所,在地方法规层面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