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租了某公寓的一套房子,跟房主签的合同,是中介的合同。当时签了1年,房主要我付半年的,经过协商交3压2,通常是压1月的,合同上写着物业费由房客负责交纳,但是之前这套房子在我没租之前欠了3个月物业费,于是物业公司每天都来人要物业费,我想跟物业公司协商把我自己的那份交了之前的让他们找房东去解决,他们的物业费是1年分2次的,也就是6月到1月的,我是9月18日入住,我多次跟房东交涉未果,现在马上就到交下季度房租的时候了,我是否有权利把事情解决清楚之后再交房租?
还有就是合同上写着违约方要给对方当月房租的一倍的罚金,请问房东是否违约。
还有我入住的时候门窗还有屋里的灯都是坏的,多次通知房主来修理,但他一直推脱
如果我能拿出修理的证据,他是否有权报销。
这属于房屋租赁纠纷吗?在纠纷没解决之前房东是否有权利把房子转租给别人?
还有就是合同上写着违约20日后可以单方自动接触合同,现在是不是已经自动解除合同了?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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