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首付而且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怎么留证明来确定不是夫妻?

父母出首付而且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这个房子是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儿子离婚,要怎么证明是儿子个人财产

父母银行卡的银行流水可以证明。银行流水可以证明房子不是夫妻二人的,而是父母的。这是因为,虽然在我国房子作为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即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那这个房产也不一定就是属于儿子的,需要看的是父母是想要将房子赠予给夫妻二人还是仅仅借给他们住。如果只是让那个夫妻两人住这个房间,那就需要和夫妻二人之间签订协议,说房子是用于夫妻二人共同居住,这样就会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房子是不属于夫妻的了。如果不想将房子留在自己儿子名下,可以根据民法中的居住权的规定,与夫妻二人签订一个居住协议,居住协议上面可以约定儿子、儿媳可以在房子居住的时间,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刚刚结婚的夫妻二人一个温馨的小家,而且父母还拥有对房子的所有权,不需要再去签订协议,留下这个证明。
另外,民法典》物权编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进行了确认,并针对《物权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完善:一是统一登记机构。《民法典》物权编把所有涉及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全部修改为由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如《民法典》物权编第333条把《物权法》第127条中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修改为“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从立法上保证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统一。二是增加利害关系人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复制中的义务。按照《物权法》第18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但是,《物权法》并没有对利害关系人在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中的义务作出规定。为防止和避免利害关系人不当使用、泄露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现象,《民法典》物权编专门增加第219条,规定: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这一修改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要求,在保障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同时,增设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相关义务,对于保护权利人的隐私,防止不动产登记资料被不当利用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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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8
父母出首付,并且父母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要想证明这个房子的确由父母出的钱。那么就应该把父母名下卡把款打在儿子的卡名下,然后还款。父母出首付,并且父母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要想证明这个房子的确由父母出的钱。那么就应该把父母名下卡把款打在儿子的卡名下,然后还款。父母出首付,并且父母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要想证明这个房子的确由父母出的钱。那么就应该把父母名下卡把款打在儿子的卡名下,然后还款。父母出首付,并且父母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要想证明这个房子的确由父母出的钱。那么就应该把父母名下卡把款打在儿子的卡名下,然后还款。父母出首付,并且父母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要想证明这个房子的确由父母出的钱。那么就应该把父母名下卡把款打在儿子的卡名下,然后还款。
第2个回答  2020-01-08
父母出首付,并且父母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要想证明这个房子的确由父母出的钱。那么就应该把父母名下卡把款打在儿子的卡名下,然后还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1-08
这套房子事实上并不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因为首富和月供都是有你的父母承担的所以这套房子可算作是你父母赠与你的个人财产,证明方式很简单只要你父母拿出房子的还款记录就能证明了!
第4个回答  2020-01-08
儿子婚后父母出钱买房子的话房产最好不要写儿子的名下,一年离婚人起纠纷,但是既然写了若果没有留下证据的情况下那算是婚后父母在正宇的,也算是婚后共同财产所以儿子婚后父母给买房最好是不要写在儿子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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