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中,日本的海军实力要比德国强上很多,但是落伍固化的战术思想,最终让日本海军亡于太平洋战争中。
数量上的对比;德军二战期间一共有1259艘作战用舰艇,其中9艘战列舰,20艘巡洋舰,42艘驱逐舰以及1188艘潜艇。这些舰艇加上一些辅助用舰艇,总吨位才到200万吨。而日本海军作战用舰艇仅450艘,其中航母25艘,战列舰34艘,巡洋舰40艘,驱逐舰177艘以及潜艇174艘,仅这些作战用舰艇的总吨位就达到了193万吨之多。而且仅就水面舰艇而言,日本海军占据了极大的数量以及质量优势。造成这样巨大的差异,其实是有原因的。
自一战后,交战双方签署了《凡尔赛条约》。在这个条约中,德国是最大的输家。作为战败方的德国,不得不接受条约内容。《凡尔赛条约》的签署,让德国在经济以及军事方面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和削弱。条约规定,德国只能拥有极小规模的海军用于防守,甚至不得拥有以及制造潜艇等军事武器。虽然1933年纳粹党登上德国政治舞台,作为党首的希特勒也单方面撕毁了条约。但是也不得不同英国进行磋商,签下了海军协定。
海军协定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松绑了德国海军的发展规模。可是协定规定,德国海军总吨位不得超过英国海军总吨位的三分之一。虽然宣布德国海军可以装备及建造潜艇,但数量上限制在英国海军潜艇的百分之四十五。这样的限制依旧是德国海军手上的镣铐,即便这样德国军方仍然在1935年发布Z计划,准备重振德国海军雄风。但是德国海军技术落后,起步晚,规模小的弱点,已然成为不争的事实。
而后在德国军方更加流行陆军至上,因为希特勒信奉陆心说。这一学说认为相比于拥有海权,占据世界核心的欧亚大陆才是更具有优势的做法。这样就让德国将有限的资源注入陆军部队中来,本就发育晚的海军更加得不到良好的发展。而且到后来制海权的丢失,让德国受尽打击,即便是拥有潜艇无限制作战依旧无法挽回德军在海上的势弱。
而日本的情况就不同了,早在1922年,美日英法意五国就签署了《限制海军军备条约》。结束了自一战后,在各国之间暗中日渐火热的海军军备竞赛。虽然条约限制了各国主力舰艇的吨位和主炮的口径,也限定了各国主力舰的总吨位。并且还对各国航空母舰的总吨位、标准排水量和火炮口径提出了详细要求。但是这并不妨碍条约为已经走火入魔的日本海军踩上一脚刹车,让已经因为海军军备而见底的日本国力稍稍得到了喘息之机。
海军军备竞赛同样也让日本获得了太平洋上的话语权,因为相对于远在欧洲三国以及需要兼顾两个大洋的美国,日本在东太平洋上的海军实力足够他们称霸。而且本就属于岛国的日本,也不得不发展海军。得以凭借强大的海军实力,在远东地区获得军事优势,继而获得亟需的财富以及资源。但是很可惜,即便是拥有极强实力的日本海军,也无法摆脱固化的坚船巨炮老旧思想,最终在赌国运的太平洋战争中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