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施工,人行道堆放杂物,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醉驾电瓶车撞,对方主张行人次责是否合理合法?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详细情况
1.对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边缘与我方相撞.
2.该路段正在施工,人行道堆放了一些隔离牌.
对方现在认为我方在非机动车道行走也有责任
我想问下懂法律的朋友,因为道路施工,人行道不便通行
我方是否适用交通法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另施工方辩称人行道虽然堆放杂物,但是并非完全无法通行,和他们没有关系.
想问下法律层面来说,作为行人,我方是否有义务去分辨摆放了隔离牌的路段是否真的无法通行
如无义务分辨,施工方在摆放隔离牌后我方是否可以认为该路段无法通行.

这要看人行道是否明显可以通行。明显可以通行的话,就合理。不明显的话,不合理,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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