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并没有计划生育这一说法;而且古代的生活很艰辛,养不活太多的孩子,而且重男轻女现象很严重;而富人抛弃孩子,是怕孩子多了,以后就会为争家产而闹很多矛盾。
根据宋代的王得臣记载,福建人的生的孩子多了,便会将第四个男孩子以后的男孩子溺亡在水中,而女孩子则是第三个以后的。古时候的福建很穷,养不活这么多孩子,所以不得不忍痛将多余的孩子溺亡,以保证其他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古代的福建有抛弃孩子的现象,是因为贫穷;然而在富饶的江南,抛弃多余孩子的现象也很常见。在江南,抛弃多余孩子的做法叫做薅子,家中男孩子多,便抛弃男孩子,女孩子多便抛弃女孩子,而且薅子还成为代代相传的恶俗。苏东坡曾在《与朱鄂州书》写有对薅子的描述,父母虽然于心不忍将其放在水中溺亡,所以只好闭着眼把其按在水里,直到没有声音。
宋代有着大量关于父母抛弃孩子的记载,无论是位于底层的平民,还是身居高位的士大夫,都存在这种情况,但是更多的是平民。
随着宋代的土地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兼并现象特别严重。地主官僚乡绅将土地的所有权把持在自己的手中,变得越来越富有,而底层的平民百姓由于没有土地耕种,日子变得越来越贫困,两极分化也越来越严重。而一到灾年的时候,平民百姓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抛弃孩子,让其自生自灭,这也算好的了,更有甚者,直接将孩子溺亡。而在富人眼中,孩子多便会让财产分散,因此富人不愿意养更多的孩子,而长子不希望父母生孩子。古代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所以即便是有钱的家庭,也不愿意养过多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