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文文种如何选择?

如题所述

选择文种的主要依据是:
(1)遵循国家关于公文处理法规中有类文件的规定,从中选择适宜的文种。不应不用、错用或自造文种。
(2)依据公文作者与主要受文者之间的工作关系选用相应的文种。如属于向直属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则主要选用呈请性文种,如“请示”、“报告”。如属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行文,则应选用商洽性文种,如“函”不能用呈请性或指令性文种。
(3)依据制发机关的职责、地位选用恰当的文种。各机关选用文种时,不应超越自身的职权范围,如用于行政管理的“命令”,其发布权属于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以及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能使用命令性文种。
(4)依据行文目的选择文种。各机关应根据制发每件公文的特定目的、要求与适用范围,选择最有利于表达和实现行文目的的文种。如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要用“请示”,不能用“报告”,因为“报告”不要求批复而只适用于向领导机关反馈信息,提供参考。如果将“请示”写成“报告”,则会贻误对请示事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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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6
2012年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现行各类党政机关的公文种类有15种,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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