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与“销项税”的内容一致要紧吗?

进项没回,客户急催票,因为手上也有一部分税额和部分回来的进项票可以直接抵扣的,销项开出去不知道进项会什么内容,自己按实际销售的货品名开可以吗,内容需要和进项一致吗,如果下个月进项回来后可以抵扣下个月的销项吗,但是进项的内容可能会有一些小的出入,不好意思,没有悬赏分,还望各位好心的大虾能帮我讲解一下,小女感激不尽

常理上,做为商贸企业,应该是一致的。
但是进项和销项总会有时间差,所以如果税局查账,不会直接查你当月销项发票项目和进项发票货品项目是否一致,而是会着重查你的仓库进销存报表,查阅你每笔进货是否与进项发票一致,查阅你每笔销货是否与销售发票一致,再看进项存报表是否平衡(真实)。

进项税和销项税是针对“增值税”的,本期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就等于本期应交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首先一个原则就是:税都是卖方代替国家从买方手里收上来,然后交给国家(就是说谁买东西谁交税)。缴税还有个进项和销项相抵扣的问题,牵扯的问题太多了。

例如,A向B购进原材料,A公司就要把税钱交给B公司,B公司再给国家上缴。这个过程中B公司要给A公司开增值税票,对于B公司来说他是把东西卖出去就相当于他的销项税,对于A公司来说他买进的东西就相当于他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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