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任成为邻居后他天天骚扰我,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你的前任与你有类似的行为超过一个月,并且没有迹象表明他可能不再联系你,建议首先选择跟他来一次最后的理性分手的饭局。在这场饭局上,先要感谢你们之间曾经有过的过去,但是千万不要一直表现出他很好,只是我们性格不适合之类的言论,因为这么执着极端复合的男性,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在之前的感情中分不清楚自己的角色,认为自己在这份爱里付出了很多是你不懂得珍惜,所以他有很强烈的挫败感,他之所以这么穷追不舍不见的是有多么爱你,而仅仅只是为了自己骨子里的尊严做的最后的尝试。

所以,虽然你们有过去,但请直接告诉我,他在过去的感情中存在着哪些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已经严重的伤害了你对他的信任,而这份信任是基于爱情的基础,因此,没有信任的爱情已经没有办法继续,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合适伴侣的自由,你认为你们应该彻底结束这段感情,不要再纠缠不清了,即便他怎么纠缠也不会回心转意的。

记住,这顿饭必须在热闹的市中心餐厅举行,以避免他可能给你造成的一些人身伤害。不要念旧情,也不要心怀仁慈,你越仁慈,只会令他错误理解成你对她还有感情,只是需要时间去弥补罢了。斩钉截铁断绝他的念想,让他心灵上受挫,而不是占据道德高地。

如果不没用,他还在骚扰你,所以你可以考虑告诉你的朋友和朋友,让自己的男性家属给他致电,先礼后兵,理性沟通加警告,明确告知他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如果有进一步的动作非但不会让两个人的感情有任何结果,只会让你更加害怕恐惧,最后被逼无奈只能采取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3

报警,这种事要快刀斩乱麻,相信你男朋友经过这件事之后也不敢继续骚扰你了。还有换房子,防止对方有过激行为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

女孩子要学会用法律作为武器保护自己。恶意骚扰、是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对方有公然侮辱、诽谤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被他人恶意骚扰、诋毁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此外收到威胁信息,可以报警求助。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2个回答  2019-08-28
你你说前任成立后他天天骚扰你,我觉得你就不要搭理他。然然后过好自己的日子,不要跟他再纠结在一起纠结在一起毫无意义或者不要出来踏步机或者严重的话就报警。
第3个回答  2019-08-28
你们现在已经没有关系了,他骚扰你,你完全可以选择报警自卫,由警察来收拾他。
第4个回答  2019-08-28
他再骚扰你,你就可以报警,而且他还把他抓走,判他无期徒刑。然后你还可以用高跟鞋乱蹬。让他有来无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