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进项税要如何核算

如题所述

1.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又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2.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9号公告取消了对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的纳税人进行先评估后退税的管理程序。但是,对即征即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增值税纳税申报又是一个不能轻视的环节。通过增值税申报表的设置可以看出,对其收入、销项、进项、留抵、应纳税额等均需要单独列示,在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也要求对即征即退货物或劳务应缴纳的税款单独开具增值税缴款书。

除此之外,个别地区也作出更加明确和方便操作的规定。如《上海市国税局关于加强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纳税申报管理的通知》(沪国税流〔2007〕8号)第一条规定,新征管系统实施后,对增值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必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按规定分列申报。对本市执行福利企业试点(新)政策的纳税人,一律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填报。其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中的“进项税额”等填报口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在新征管系统实施的第一个月,纳税人应对“上期留抵税额”进行“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拆分,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审核,对拆分不合理或者依据不实的,可以按销售额比例拆分留抵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应按“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下的第三十四行“本期应补(退)税额”单独开具增值税缴款书,实际即征即退税额不得大于该缴款书开具的增值税税额。第三十五行“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填报当月实际收到的即征即退税额(包括调整数)。

《北京市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号)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以下简称“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纳税人”),应单独核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货物的销售额,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单独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账,以核算享受优惠政策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缴税金、未缴税金等,相应的即征即退产品业务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内单独填列。未单独核算或未能准确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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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5

第2个回答  2021-02-02

第3个回答  2020-04-07
分项进行入账 也可以把一项分开项目入账
第4个回答  2020-12-03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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