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

我在万达宝贝王应聘的是乐园服务专员,我的合同也签的是乐园服务专员。由于公司在筹建阶段,就让我们发发传单,我当时也问过这和销售有关吗?他们说和销售无关,现在不仅要发传单还说要有业绩,就是办卡消费,没有业绩的直接劝退或者辞退。我才来一个星期,这工作内容和当时说的根本不符啊?我的
如果我被劝退辞退,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我对销售是一点兴趣都没,对方也说和销售无关我才来的

发生劳动纠纷,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相关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但有时不排除双方并未就薪水报酬做出具体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该条规定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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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劳动合同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无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5-09-30
当然可以,如果被辞退是可以告的,如果是被劝退就是本人辞职是告不了的。追问

主动让我辞职是不可能的,我在这上面浪费了一个多星期时间,我多次问过是不是和销售有关,我才来的。如果劝退的话我可以直接去劳动局投诉吗?

追答

劝退和辞退是两个概念,劝退你就不能投诉,他们辞退就可以以无理由辞退和劳动内容与劳动合同约定不符为由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追问

我就怕万一是劝退,我对销售一点兴趣都没,也不想干这个

追答

你要记住要让他们辞退你,他们劝退你不同意就行了。很简单,不用怕。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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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6-07
劳动合同与实际工作不符合,我没签订,不做的话可以拿到相应的工资吗?工资会被扣吗?会被压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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