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如何举报处理

婚内重婚,生有私生子如何处理

举报至问题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处。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网-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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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5

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可以举报至问题党员所在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一定要实名举报并且要有明确的照片视频证据,因为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处理需要一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像是重婚私生子,如果不是配偶第三者当事人举报,是很难有什么明确的证据,再加上如果不是实名举报,举报信基本上也只能当废纸卖掉。
知识扩展: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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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8-05
举报至问题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处。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
1、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可能这样处理:第一百三十五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8-05
举报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然后实名举报纪委才能调查处理。婚内重婚,并且有了私生子,这不是作风不正的问题,是犯罪(重婚罪)行为,如果属实该党员干部应承担刑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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