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

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

目前减免规定月入3万才免征,月入10万不符合免征条件。

政策适应范围

1.“缴纳义务人”的一个条件: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在总局未出具体公告的前提下的解读,也就是说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条件,没有所谓的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条件限制,如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也可享受该项政策。

2.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应该分别核算。

【例】某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则:

(1)2月份增值税全月销售额9万元,营业税全月营业额9.5万元,则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全免;

(2)2月份增值税全月销售额9万元,营业税全月营业额10.5万元,则增值税全月销售额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营业税全月营业额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不免;

(3)2月份增值税全月销售额10.8万元,营业税全月营业额10.5万元,则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全部不免;

3.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是“按月”或“按季”享受 

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哪个月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则哪个月免征政府性基金;哪个月不符合,则哪个月征征政府性基金;

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哪个季度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则哪个季度免征政府性基金;哪个季度不符合,则哪个季度征政府性基金;

4.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不仅仅是指营业收入销售额或营业额,应包含营业外收入中销售额或营业额,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销售额等。

5.对应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是不含税额

6.销售额或营业额:含代开发票和自开发票

7.未明确的口径:适用差额政策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是差额扣除前的,还是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

免征的政府性基金范围

免征的政府性基金仅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不包括城建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他政府性基金。

会计处理

满足规定的免征的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条件的,所免征的政府性基金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如:已经计提,原分录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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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免征的可以不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已经计提了,转入营业外收入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17
目前减免规定月入3万才免征
月入10万不符合免征条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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