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上小学,无郑州学籍还需提供:义务教育证书或小学毕业证或学籍档案材料。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市区2016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6]32号)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父母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志愿填报规则
(1)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3)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如果有艺术特长,可以填报郑州106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