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无驾照”在正修建的“未交付,未通车,无行人,无车辆”的半截路上练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未在该路段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警在“非道路”上没有执法权。请问怎样才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让交警部门撤销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未规定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非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处罚。交警队也未提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证明其对发生在道路外交通事故有处罚权。非道路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机动车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的,处以警告或者200罚款。
这个是教材里面就有的!
我只是旁边坐着的乘客,罚了我一千啊
追答开的条子是什么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