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去外地做工程,是不是一定要在当地开发票?要怎么开呀~~求赐教

如题所述

工程项目要交税。交纳营业税,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综合税率要在3.5%左右。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的,总承包人应该按照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扣缴分包应缴的营业税,即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代扣代缴,具体来说就是:

1、非跨省工程的分包,由扣缴人在工程所在地代扣代缴。

2、跨省工程的分包,由扣缴人在扣缴人的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如果分包人将工程再一次分包出去,有一段工程仍是跨省工程,该段跨省工程的营业税亦由总承包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

扩展资料:

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营业税的营业额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1)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取。

(2)通过正列举,规定一些项目的若干费用可扣除。如广告公司付给媒体的广告发布费可扣除,旅行社代游客支付的门票、交通费等费用可扣除等等。

(3)如果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4)纳税人取得的外汇收人在计算营业额时,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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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工程项目缴纳的是营业税,属于属地管理,即工程在哪里,发票就要用哪里的,税就要交在哪里。因为营业税是归地方财政支配的,你在人家地盘上干活,要把税交给当地政府才行的。

异地施工,先在自己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然后去工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代开建安发票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5-01-08
出具自家工程公司的发票即可,不一定是当地发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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