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在原单位没办离职手续,现在要把户口迁到老家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想以我们公司的名义给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能随便开吗。开了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和后果吗
1、首先风险是肯定有的。
2、如果是朋友的话,为了保险起见,你可以让朋友先写一份声明,证明事实上与你们公司无任何劳动关系,然后再开这个解除合同的证明比较稳妥。
追问会有什么风险,能否具体说一下
追答1、比如,对方可以说没有支付工资。
2、对方可能说没有参加社保等。
3、当然了,正常是不会,但是要说风险是肯定存在的。因为解除合同的证明可以体现对方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
朋友开这个证明是想把他原落在这里的户口迁回老家,开了这个证明后公司所在地人事局,社保局,户口管理等相关部门会不会有什么说不清的麻烦呢
追答那些单位倒是没有多大的影响的,只要你朋友不要因为这个证明去追究什么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