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农民的农作物犯法吗

如题所述

偷盗农民的农作物属于犯法的行为,如果偷盗多次或者被盗农作物价值在500元至2000元以上,还会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扩展资料:

盗窃罪的几种行为种类:

l、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l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本法第27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9、对盗窃珍贵文物的,如果仅属窃取,应定盗窃罪;在盗窃过程中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一重罪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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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3

偷盗农民的农作物是属于盗窃的行为,也是犯法的行为,如果盗窃损坏农作物价值过多,是触犯刑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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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19

偷盗农民的农作物属于犯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进行治安处罚,情节较重的则要付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扩展资料:

案例:湖北钟祥警方破获系列盗窃农副产品案

一前科男子以为警方讯期忙碌,多次选择在汛期潜入农户家盗窃小麦、菜籽等农副产品,给当地灾民造成较大损失。

8月19日,笔者从钟祥市公安局获悉,在该局“平安钟祥”夏季治安攻势行动中,该局成功侦破系列盗窃农副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破获入室盗窃案18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

2016年6月19日早上,钟祥市柴湖镇村民凌某起床后发现自己家里的12袋小麦被盗,价值1000余元。此后不久,钟祥警方又接连接到报警称,该镇多户村民家的小麦、菜籽等被盗。

接连发生的农副产品被盗案,引起了钟祥警方的高度重视。该局刑侦大队迅速开展串并分析,对近期所有农副产品被盗案的现场进行复勘,调取了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逐一进行了分析查阅,发现发生在该市柴湖、冷水等乡镇的6起案件的嫌疑人均为同一男子。

每次作案时,该男子均选择在凌晨,驾驶一辆尾部印有“五羊摩托”字样的正三轮摩托车,在经过视频卡口处时,采取逆行、不开车灯、用衣物遮盖面部等方式避开卡口拍摄。

7月28日,该市文集镇再次发生一起农副产品盗窃案。专班民警在海量进出城视频卡口图片中筛查出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视频追踪,民警发现嫌疑车辆进入了郢中城区一巷内后消失。由于周边没有宾馆、酒店,专班民警分析嫌疑人极有可能就在附近租房居住。

于是他们步行挨家挨户寻找,后在一栋居民楼门前发现了嫌疑车辆。次日,专班民警一举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现场查获被盗摩托车2辆、赃款1000余元及作案工具等赃款赃物。

经审讯,王某交代自今年以来,先后在钟祥市柴湖、文集、冷水等多地实施盗窃农副产品案件16起、盗窃摩托车案件2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王某,42岁,钟祥市人,有盗窃犯罪前科。王某此前曾在福建做豆腐生意,后因与家人发生争吵负气回家。

回家后,王某游手好闲,便开始重操旧业。他先是潜入一农户家盗得正三轮摩托车一辆,随后又驾驶该摩托车窜至多个乡镇,采取溜门或翻墙入室的手段盗窃小麦、稻谷、菜籽等农副产品。因多次盗窃均发生在汛期,王某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么快就落入法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北钟祥警方破获系列盗窃农副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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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农民的农作物也属于个人劳动成果、私有财产,偷盗农作物等同于偷盗财物,达到一定级别可以算盗窃,根据金额多少处理方法不一样(治安处理或刑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8-16
那肯定犯法,农作物也是私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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