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类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我已经修了4年学分,今年辞职了,目前离职状态,往年医学会+医院内部一共要求25分,可今年医院内部的学分没法修了,学分不够怎么办?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扩展资料:

I类学分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其计算方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科研项目、科技奖励项目和专利在批准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省级学分:

项目组成员排序第一名按下列记分排名以后者每名减1分,减完为止。

国家级10学分。

省、部级7学分。

省卫生厅课题5学分。

发明专利10学分。

实用新型专利5学分。

4、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授予省级学分:

论文发表刊物 第一作者按下列计分,排名以后者每名减1分,减完为止。

国际刊物(用外文发表)7学分。

论文被国际检索刊物SCI收录5学分。

5、论文、科技成果被外单位作者发表的论文引用,每次每位作者加1学分。

6、参加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的省级继续教育考试,按考试成绩授予省级学分。

参考资料: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继续医学教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20
  医学类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是:
  医学类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第2个回答  2023-01-06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iknow-pic.cdn.bcebos.com/77c6a7efce1b9d169724ba7cfcdeb48f8d5464cf"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77c6a7efce1b9d169724ba7cfcdeb48f8d5464cf?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77c6a7efce1b9d169724ba7cfcdeb48f8d5464cf"/>

扩展资料:

I类学分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其计算方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科研项目、科技奖励项目和专利在批准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省级学分:

项目组成员排序第一名按下列记分排名以后者每名减1分,减完为止。

国家级10学分。

省、部级7学分。

省卫生厅课题5学分。

发明专利10学分。

实用新型专利5学分。

4、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授予省级学分:

论文发表刊物第一作者按下列计分,排名以后者每名减1分,减完为止。

国际刊物(用外文发表)7学分。

论文被国际检索刊物SCI收录5学分。

5、论文、科技成果被外单位作者发表的论文引用,每次每位作者加1学分。

6、参加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的省级继续教育考试,按考试成绩授予省级学分。

参考资料:/www.sz.gov.cn/szhpfpc/xshy/201906/t20190617_17896444.htm"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班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E7%BB%A7%E7%BB%AD%E5%8C%BB%E5%AD%A6%E6%95%99%E8%82%B2/18990738?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继续医学教育

第3个回答  2014-08-23
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满意请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8-20
根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所以护士每一年都是需要学分的!
学分获得的途径有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0.5,1分的继续教育学分,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证,或者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申请缴费获得学分证
但这些都是获得现年度的,就好象现在是2013年只能获得13年的学分了.
因为注册连续五年每一年都是需要的,所以你要是缺那年的学分就得去补了。
(15:01:44-5:92:25)括号中的十位数字连串起来,是代理学分的微信,你加下问问补办一事~
PS。一般的地级市的学分很少了,往年的更几乎找不到。现在仅存的大多为协会发行的通用的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