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合同为什么是多方法律行为

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解析】(1)选项ACD: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2)选项B:赠与属于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Q: 如果赠予合同是多方法律行为为真,
那么那免除债务合同,也可以出现需要乙方同意才能免除。(如选项A)---这和单方法律出现矛盾

授权性、遗产类,也属于上述情况。

PS:请不要说书上也是这样写的。

烦请XDJM帮忙解释下,谢谢!

  赠与合同是多方法律行为,与单务合同不矛盾,这是从不同方面对合同的分类。
  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可以是向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等行为,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法律分析
赠与行为是一种赠与人无偿给与、受赠人获利的单务无偿行为。如果对赠与人不予以特殊的考虑和保护,仅以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苛责赠与人而不考虑其经济上的损失,又显失公平。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有条件撤销赠与的权利。这种救济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区别。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标的物未交付或登记转移之前,对赠与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见,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在未交付赠与物前可以基于自己的意思任意撤销赠与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物已实际交付的,如果出现以下法律规定的事由,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撤销该赠与。当赠与物已经交付且又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一般不允许赠与人再反悔。此外,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A,甲免除债务的话,乙就有权不用去还债了,所以甲的单方行为达到了取消了债务行为。
B,甲赠送戒指给乙,这是一个所有权转移问题,那么戒指的所有权究竟是谁的呢?我们可以把戒指换成支票,如果乙不接受,拒绝了,我们可以理解为把支票撕毁了,那么钱还是甲的,所有权并未转移。乙未接受,戒指的所有权仍归甲。
D,遗产赠予,甲死亡后,财产所有权有是谁的呢?归乙,乙对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乙不接受的话,遗产仍是乙的,他可以随便处置这些遗产。此处,遗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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