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霈颖遗产会如何分配?

如题所述

罗霈颖生前未留遗嘱,律师刘韦廷分析,按照顺序,妈妈和两位哥哥将是继承人,但是在此之前须缴纳遗产税。

罗霈颖生前拥有众多房产,总价高达4亿台币(约9448万人民币),如今离世后,遗产分配也受到外界好奇。于美人连日来为罗霈颖打点后事,有关外界好奇遗产分配,则表示这是家务事,不会介入处理。

于美人说虽然罗霈颖在生前并没有任何的交待,但她所有的房产手续都合法合规,所以那6套房产与她名下的所有钱财,都会交给其家属安排的专业律师处理。会按照相应的继承程序,一点一点的在后续完成。而主要成员与分配都会交给哥哥罗青处理,妈妈和哥哥会先缴纳完遗产税之后再进行后续的平分继承工作。

于美人还表示当下聊这一件事情不妥,当然罗家人也不会向外界提出这一些遗产分的个问题。而且关于操办罗霈颖身后事的费用还在清算之中,所以暂时还没有做任何的结算工作。从于美人所说的话来看,关于罗霈颖的4亿遗产分配问题,其实全部会交给哥哥罗青处理。

扩展资料

罗霈颖去世原因:

前几天,59岁的台湾资深女艺人罗霈颖(曾用名罗碧玲),突然在家中猝死。由于多天联系不上她,朋友到她家中查看,发现她已经死亡多时。当时警方怀疑她有自杀的可能性。

经过多日的检验后,终于在11号有了检验结果,检验报告显示罗霈颖生前可能因为同时服用多种药物意外致死。罗霈颖的家属对报告没有异议,因此警方不再解剖尸体,将交还给家人办理后事。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罗霈颖9千万遗产待分配 未留遗嘱或由母亲与兄长继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22

8月初,一生纵情恣意、比范冰冰最早说”我自己就是豪门,干嘛嫁入豪门“金句的台湾艺人罗霈颖在60岁生日前夕,猝然离世。她一生未婚未育,手中握着大把投资物业,却热衷于投资房产,除了3间落在上海,其余分别在台北东区及八德路。

罗霈颖生前并未留下遗嘱,却留下了高达近亿元人民币的遗产。比起关注她的私生活,她剩下的遗产该如何分配才是重点。

根据台湾媒体的报道,若按照一般的继承程序,遗产继承者应为罗霈颖母亲和两位哥哥,不过继承的遗产市值4亿台币,遗产税就高达6000万台币(约合1400万元人民币)。

报道中她的大哥8月19日透露,这些遗产都会由94岁的罗妈妈继承。那么,到底罗霈颖的遗产该怎么分呢?继承人的顺位又是如何呢?我来给大家解读一下。

01 罗姐的继承人顺位

依据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继承编的规定,罗女士无子女无配偶,则其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母亲继承。两位哥哥作为第三顺序继承人,除非母亲放弃继承,又无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是继承不了罗女士的遗产的。

依内地民法典继承编,罗女士的遗产亦由母亲继承,但在内地是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两位哥哥是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不参与继承。

回到新闻本身。罗姐未婚,且膝下无子,而罗姐过世时的亲友,仅剩母亲和哥哥。依照台湾地区民法第1138条规定,母亲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哥哥则是第三顺位的继承人。当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罗母尚存,而且没有抛弃继承,或罗姐留有遗嘱另行交代遗产如何分配,或继承人们自行达成协议的情形之下,身为第三顺位继承人的哥哥们,是没有继承权的。

02 罗姐大陆的房产继承

还有一些热心的吃瓜群众会问:

易律师,可是罗姐在大陆有置产,那大陆的房产,又该如何继承呢?

关于大陆地区的房产继承,则是适用中国内地继承法的规定。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中国内地关于继承人顺序和中国台湾并不相同。在内地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依照中国内地继承法规定,罗姐母亲则是升格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不论是在台湾或是大陆,只要罗姐母亲没有放弃继承权,或是和儿子们另外达成遗产继承协议的情形下,罗姐兄长依法都是后顺位的继承人,也不会发生新闻报道所说的三人平均继承的情形。

03 来不及交代的遗憾

关于罗姐的遗产的分配,也有新闻声称,她生前有意将其中一间房产分配给大嫂。但从上面法律规定的说明,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不论是中国台湾民法或是大陆继承法,大嫂都不是法定继承人,若要取得遗产,除了罗姐生前留有遗嘱外,目前只能看亲友们是否愿意主动完成罗姐遗愿,自动将房产留给大嫂。

因为我们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会先来到。行文至此,最后跟大家分享一句律师箴言:最完美的财富规划,是生前有财富,身后无遗产。

最后也再次提醒大家,预立遗嘱并非是长辈们的权利。它无关年龄大小、无关财富多少,都是为了保护最亲的人。一份遗嘱的订立涉及到很多方面,因此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注意风险把控,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形。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建议不要采取打印的方式订立遗嘱;

5、遗嘱人订立了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如果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6、订立遗嘱时,对财产作出重大处置前,如果没有充分法律知识,不妨找律师谈一谈。大数据显示,在遗嘱继承案件中,有将近60%的遗嘱因为缺少法律规定的要件,而被认定无效,从而产生继承纠纷,一家人对簿公堂,事前防控重于事后处理,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联系律师。

第2个回答  2020-09-18

罗霈颖理财有道现为上海百乐门、BARHULU两家夜店大股东,还有许多房产收租。 2020年8月3日晚间,罗霈颖被发现死亡,终年59岁。据说,警方进入屋内后,发现罗霈颖身上出现尸斑,推断已死亡多时,现场没有留下遗书,但有个人药袋,现场已拉起封锁线,并通知罗霈颖的哥哥到场处理后续事宜。 

8月15日在大家的追悼仪式举行完毕之后,罗霈颖就正式地踏上了去往另一个国度的路程。 关于对罗霈颖地回忆,她的好友于美人表示太多的记忆会慢慢地与大家一起消化,罗霈颖仍旧还是会活在大家的心中,希望大家多多记起她。其实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她生前留下的超过4亿的巨额遗产分配问题。 罗霈颖生前十分擅长投资,早年她因为投资失利赔掉了近千万,但之后获得前嫂子的鼓励,罗霈颖再次投资却赚了不少的钱。 生前的她拥有6套房产,光上海陆家嘴这样子的地段就拥有3套独立房产,其他的也都位于台北的市中心。 因为罗霈颖生前并没有立下任何的遗嘱,所以关于这4亿多的遗产怎么分,大家众说纷纭。

她的好友于美人表示这个事情其实很好处理,而且是属于罗家的家事,外人肯定是没有权利进行交涉的。而且从法律公文上来讲,这也是不会让外人介入处理。 虽然罗霈颖在生前并没有任何的交待,但她所有的房产手续都合法合规,所以那6套房产与她名下的所有钱财,都会交给其家属安排的专业律师处理。 会按照相应的继承程序,一点一点的在后续完成。而主要成员与分配都会交给哥哥罗青处理,妈妈和哥哥会先缴纳完遗产税之后再进行后续的平分继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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