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签劳动合同,离职后多发了一个月工资最后公司要求归还,我可以不还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应当归还,这属于不当得利。多发一个月工资,如果确属多发的,应该归还,否则可能属于不当得利。但是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离职的原因如果是公司原因导致离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法律分析
公司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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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7
离职后多发了一个月工资,最后公司要求归还,说明是公司的误操作,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但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作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
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项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如果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保,同样是违法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应予补缴。
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第2个回答  2021-07-27
当然可以不归还啦。不过公司会一直找你追要的。不过你可以不踩他。最后公司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给你追要这个欠款。但是你要咬死了,这次因为你离职公司对你进行的补偿,相信公司也不会耗神耗力耗时的和你纠结这个事情。可能涉及的金额不值得公司耗费那么大的精力去从事这件事情。
第3个回答  2021-07-28
公司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是需要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局,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工资。至于多发的这一个月工资,你可以不还。等着公司去法院或者去劳动局申诉的时候。在当庭进行申辩。
第4个回答  2021-07-27
这应该是看做两码事。公司违法是公司的错误,你不能因为公司违法了,你也要违法。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当得利应当归还,你的这种行为,虽然是公司操作错误多发的钱,但是公司可以证明是不属于你应得的。如果你拒绝归还,可以视为不当得利,公司有权起诉你的。如果你因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可以通过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例如申请劳动仲裁,申请赔偿,而不是这种不当得利的方式。现实中已经有很多相似的例子,最后导致反受其害。希望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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