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领离婚证吗?

法院判了离婚,有离婚调解书,去民政局领到离婚证吗?

调解离婚的,不需要单独再办理离婚证。离婚的裁判文书调解书或判决书和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过要确定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上诉期间的判决书,没有收到之前的调解书或上诉期间的判决书,都是不生效的。

1、民法典之前,判决离婚生效的,还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是凭生效判决就可以办理,不需要双方一起去。为何这么做,是因为这时法院裁判和民政婚姻登记信息没有打通,没有互联互通。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都是要求登记的,依申请登记。
2、民法典之后,判决离婚生效的,不需要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裁判文书即判决书、调解书就是离婚的有效凭证。这时是更强调司法审判和民政婚姻登记的互联互通,他们之间去更新,去变更婚姻登记信息。结婚依申请登记。判决离婚的,主动更新登记。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本条是《民法典》新增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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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6
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其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
其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上述一致,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后者夫妻双方能在法院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调解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夫妻一方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在办理结婚登记、户籍登记等事宜时,可以使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6-16
不需要。法院离婚判决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第3个回答  2021-06-16
不需要,离婚判决书就相当于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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