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已将其房子遗赠给了子女,并且办了房产证,现在反悔可以吗

如题所述

老人如果生前活着时候,已经办理过户住房给子女,就不是遗赠,是赠与。
遗赠是老人书写遗嘱,指定自己死亡后住房赠与谁,是在老人死亡后办理过户。
如果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办理了子女名义房产证,住房产权已经发生转移,不属于老人了。如果子女违反赠与协议的约定,不赡养老人,或者老人赠与过户住房之后,无法生活,老人可以依法提出诉讼主张收回过户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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