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却要我们以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去办社保,合理 吗

今年年初入职,目前已经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并没有为我们办理社保,在我们要求的情况下,单位领导说要我们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去办理社保,然后再找单位报销。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如果我们个人去交的话该交多少呢?单位/个人可以单独交一险种吗?要几个险种?谢谢

  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去办社保是违法的。

  应该以企业的名义去缴纳社会保险

  并且,个体户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2险,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缴纳5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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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6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试图逃避企业的责任。但企业这样做,也有很大的风险哦,一旦有员工发生工伤,那单位可要按工伤保险规定偿付的哦。最好跟企业讲清楚你的态度,否则就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企业。一般来说,当月只允许一种形式的参保缴费,如单位缴纳或者个人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不能同时两种缴费并存的。至于个人参保交多少的问题,就不好讲了。就深圳而言,只有当地的户籍人员可以自己缴费参保。其中养老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市平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按照缴费比例交费。那就要看各自的情况咯,当然多缴养老多得。至于险种问题,楼上的哥们也讲了,企业要参加五险,个人就只有养老和医疗可以参加咯。呵呵~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28
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一共五个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只能参加养老和医疗这两个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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