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已经签了,但是不想租了。

租房合同已经签了,但是不想租了。租房子不想租了但是合同签了一年的,到现在才住了3个月,房租已经交了半年,想问如果毁约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租客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赁房东房屋的,应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请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与房东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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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7
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只是你交了半年,住了三个月,不住了那你还有三个月的钱拿不回来,一般还会有一个月的押金,这个押金估计也悬,然后你还得给房东提前说,不然到了半年房东又要收你余下半年的钱了追问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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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3-07
协商解除租赁合同 《华民共合同》 第九十三条 事协商致解除合同 事约定解除合同条件解除合同条件解除权解除合追问

通俗一点说呢,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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