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目前关于企业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工资的计算方法五花八门、众说纷纭,有的文件上说标准工资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职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企业不同,社会上有以下几种说(算)法:

1、职工本人的月工资表中的基本工资;

2、职工本人的年合同工资表中的总工资数额除12为月基本工资;

3、职工本人的年薪除12为月基本工资;

4、企业所有职工的平均基本工资;

5、企业所有职工的所有收入的月平均数;

6、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加薪、奖金、劳保、节假日中的各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伙食补助、误攴补助、外勤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费、通讯费等等);

7、职工本人的档案工资;

8、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所有的收入等等。从劳动部到各级政府对此类工资的计算标准和方法口径(或文字上)有点不太相同,执行起来是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总是出现拉锯现象。

老板在给职工设工资表时为了少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经济补偿金等等,就给职工的基本工资设的很低,职工的基本工资和企业职工的实际收入差距较大。

面对着目前就业形势难的问题,职工往往不便与老板做更多的交涉。 根据劳动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又根据 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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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一、劳动法意义上的经济补偿有两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其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就意味着经济补偿基数包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虽然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进行计算,但为了保障社会公平,我国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做出了“托底”和“封顶”的规定:
1、“托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封顶”相关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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