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竞赛
获全国奖可加分不保送
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
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由原来的可具备加分、保送资格,调整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奖学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省赛获奖不加分不保送
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由原来的可具备保送、加分资格,调整为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获奖学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进入奥赛国家队可保送
教育部另外特别规定,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科技类竞赛
获奖学生可加分不保送
在高中阶段参加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奖学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