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劳动法的两条规定,按照你提到的情况,看公司的态度了,如果公司不主动追究,不会让你赔偿,但可能会给你办手续时制造麻烦,如果公司主动追究责任,可能就会让你交违约金,数额就由公司定了。如果你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明确了怎么赔偿,那就会按照约定来。没有约定就不好说了,公司差劲的就会拿出一堆理由让你赔偿。所以,辞职还是等30天后离开才好。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