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落户到4S店名下,再过户到我名下,有没有什么限制、猫腻或需要注意的地方?

想在北京4S店买A品牌的新车,由于我没摇到号,所以我只能上我老家的牌照,由于该款汽车不售外地,4S店人说,如果要落户到外地,必须先落户到北京,据说他们4S店有名额,然后再过户到外地我的名下。4S店说可以代办。
不知道这种方式,有没有什么问题或者隐患?谢谢!

应当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的证明。

2、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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