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几个关于2010年-2014年企业财务危机的案例

如题所述

案例一: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56.SZ)

根据该公司的公告,该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2012年4月2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该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但是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净资产为负也属于公司退市的警示事由之一,该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该公司2013年8月22日披露的2013年半年报,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3,424,713.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36,616.93元。

依据该公司2013年10月15日发布的《2013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皇庭国商购物广场项目已于2013年9月30日完工,本期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皇庭广场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9月30日的公允价值约为76.46亿元,预计开发总成本约为21.34亿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预计增加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约13.78亿元,增加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约41.34亿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4.80亿元。

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24.80亿净利润可是帮了上市公司一个大忙,该公司2013年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立刻双双转正,经审计,该公司201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2,236,808,854.06元,该公司不存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自2014年3月31日起,撤销该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追答

案例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000898.SZ)

该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3月29日对该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鞍钢”。

根据该公司的公告,在停牌期间,鞍钢股份采取了包括优化生产组织、降本增效、大力开拓市场等各种措施提高盈利能力。经审计,该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53.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5亿元。该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条件,因此自2014年4月1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该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3月29日对该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鞍钢”。

根据该公司的公告,在停牌期间,鞍钢股份采取了包括优化生产组织、降本增效、大力开拓市场等各种措施提高盈利能力。经审计,该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53.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5亿元。该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条件,因此自2014年4月1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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