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皇帝御赐的黄马褂究竟是一件什么衣服

如题所述

在清代,皇帝出门有许多“内大臣”和“御前侍卫”随从,这些人全要穿“行褂”,全部用明黄色的绸缎或纱(一般冬天穿绸缎,夏天穿纱)制成,没有花纹和彩袖。 他们所穿的这种“行褂”就被称作“黄马褂”,典制里有时也称“黄褶”。

“赏穿黄马褂”与内大臣和御前侍卫所穿的黄马褂不同,前者是由于职务关系而穿的,如果职任解除,不做御前侍卫或内大臣,黄马褂就不能再穿。所以这种黄马褂也叫做“职任马褂”,满洲话为“秃山褂子”。而“赏穿黄马褂”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它可以在一切庄重或典重的场合穿著;必要时,甚至可以见官大三级,方便行事。

这种御赐黄马褂主要用以奖赏有功的高级武将,有时也赐给统兵的文官。凡是得到的,任何认为庄重的时刻都可以穿。但一般说来,这种武功褂子在道光以前较少看到,慈禧执掌政权后则为数甚夥。依蒋良骐《东华录》里记载,嘉庆十年二月丙辰,引乾隆四十一年四月谕时,所列赏功的方式还没有提到黄马褂。因此,这种黄马褂应该是咸丰以后才开始盛行的。

在这种御赐黄马褂上市以前,清朝统治着笼络武人的工具,不外“加‘巴图鲁’勇号”、“赏戴花翎”、“封爵”、“赏赐‘世职’”等。这些做法虽使授受者倍感荣耀,但相比御赐黄马褂,终少一份“亲近顿成心腹”感。因此这种黄马褂一出台,顿被认为是无上的光荣之物。

受奖的功臣们只有当国家举行大典时才能穿一次,平时则要高高供奉在祖宗堂上,以示荣耀。不过,他们可以复制一件较原物简单的黄马褂,以备公务需要时穿用。功勋大臣们违背皇规或犯错误时,皇帝还要将黄马褂收回,以示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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