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瑶族的风土人情
瑶族人民的热情好客,凡是进入瑶家的客人,都会受到尊重和热情款待。饶有风趣的“挂袋子”与“瓜箪酒”,是瑶家待客的典型礼仪。客人到了瑶家,只要把随身携带的袋子往堂屋正柱上的挂钩上一挂,就表示要在这家用餐。不用事先说明,主人自然会留客人在家里就餐。
二、瑶族的民俗习惯
1、建筑:瑶族是个山居民族,其村落大多位于海拔1000米左右的高山密林中,一般建在山顶、半山腰和山脚溪畔。新中国成立之前,边远山区瑶族大部分住竹舍、木屋和茅屋,相当一部分还住“人字棚”,只有很少部分住砖瓦屋。。
2、信仰:瑶族人民的信仰属于多神崇拜。过去,瑶族认为万物有灵,对自然虔诚膜拜,祭礼寨神、家神、水神、风神、雨神、雷神、树神、山神等,每逢年节都要上香。
3、传统节日:瑶族的传统节日很多,小节几乎每月都有,各地过得也不尽相同。大节日有春节、清明、社节、盘王节、“祝著节”、“耍望节”等。春节期间,瑶族人民举行唱堂歌、打铜鼓、赛陀螺、射弩、围猎、抛绣球、斗画眉等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
三、瑶族的土特产
瑶族烟熏腊肉主产于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瑶族烟熏腊肉采用原汁原味的农家土猪肉为原料,配上瑶家特有的米酒腌制,打造出的腊肉具有肉香味浓,口感好,肥而不腻的特点。
每年到了三荒四月青黄不接的时候,或家中有客人来了,热情的瑶族同胞就会在自家厨房的灶口或火塘上取下火烟腊肉,洗净灰尘,或整块,或切片,或蒸,或煮,或炒。
扩展资料
瑶族的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瑶族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在瑶族聚居区建立了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利。目前,全国共有13个县的瑶族人民实现了区域自治,建立了自治地方,设立了自治机关,行使民族自治权利。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农村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工作,我国宪法和法规性文件规定了散居少数民族各方面的平等权利。为了充分保证散杂居瑶族的平等权利和当家作主、管理本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利,国家在云南、贵州、湖南、广西和广东五省区还建立了113个瑶族乡(镇)(有的民族乡是由瑶族和其他民族共同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按照瑶族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特点进行了土地改革、民主改革和对工、农、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激发了瑶族人民的积极性,生产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瑶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