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起,中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2008年3月31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3月31日,教育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应急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北京海淀区公共安全馆联合举行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发表了重要讲话。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应急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出席了活动。
2016年3月28日,农历 二月二十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1996年3月,国家7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1996年起,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决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规定所有中小学校都要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第1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上呼吁,关爱生命,必须齐抓共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进一步密切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家庭、社区的合作,开拓进取。
形成多部门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生活、幸福学习、平安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培养幼儿的安全自护意识应从培养其良好的常规习惯开始。习惯养成的好,终生受其益,习惯是自动化的条件反射,是指不需要反复思考和再三选择的“自由”而生的行为。习惯成了自然,轻松就在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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