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误盖“作废”章,而发票联已经给了买方,怎么办?

本月我有开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已经给买方了,后来在存根联和记账联上却误盖了作废章(本来作废章是要盖在另外一份发票上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让买方把那张发票联还给我,这份干脆作废,再重新补开一张,这样做可以吗?还有别的办法吗?

让买方把那张发票联还给我,这份干脆作废,再重新补开一张,这样做很可以。
只能这样。 不这样查出来要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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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7
要回来
第2个回答  2010-12-17
要不就要回重新开,要不就把有作废章的发票做账。
第3个回答  2010-12-17
诚恳点给客户说清楚。然后把发票要回来,作废,重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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