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行政厅去变更实收资本,我们是两个台湾老板一起开的公司,之前注册的一直都是自然人独资,两个人一起出资的,前几次也变更了实收资本,是可以的,这次去,就不行了,说是要改成合资的,还要我跟工商局去干什么,郁闷,那我们公司所的证件不又要从新弄啊,到底我们公司的这种情况是合资还是独资啊!实收资本也办不下来了?领导听了后,很生气,很确定的说是独资。哎,希望有经历的朋友告诉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