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厦门上学学生和父母都会有一些要求的,相关的要求有学生和父亲或者母亲在厦门暂住,并且父母有工作在厦门和有缴纳社保,办理了在厦门的居住证,孩子是符合在厦门读书的相关法律法规。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须在厦暂住。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岛内实际居住2年以上,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岛外实际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厦暂住证,暂住证应表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
2.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学生父(母)须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两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提供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就读的民办学校每学年进行审核,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建立统筹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册。
相关的补助办法:
经统筹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后,政府对相关民办学校给予一定补助。相关学校在接受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后,一律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财政补助标准一定三年不变,民办学校在此期间不得以办学成本提高等为由,要求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或收费标准。三年期满后,民办学校如需申请提高收费标准的,应当报经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总的来说,在外地读书,户口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户口,是很容易出学习上的问题。这里也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想通过锚定的方式落户,必须符合当地的政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