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300元以下的,报销30%、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三、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四、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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