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要盖什么章?

如题所述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要盖公章。

已认证通过的情况:

1、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

3、带着申请单、U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

4、将开具好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拿回来,寄给开票方,并做进项税转出。

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提供的资料证明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

扩展资料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根据此条,就填写地税红字发票的处理意见如下:

情况1、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

处理1: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

情况2、如接受劳务方已作帐务处理,发票无法退回的。

处理2: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

根据收回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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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要盖财务专用章,还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去税务局:
1、打印红字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盖财务专用章。
2、在开票系统导出红字发票申请单到U盘。
3、原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销售方申请,在原票开具的次月之内,要有书面说明,内容为:发票代码、票号、错误原因、正确数据、重要字眼“未交付购货方、未作认证抵扣”,盖公章;其他情况,如超出次月、购货方申请,要购货方提供《拒收声明》,具体内容同上,只不过盖购货方公章。
第2个回答  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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