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考试要用的!紧急!感谢!

(一)1999年8月1日,北京A公司向美国B公司发出一份传真(8月1日传真),要求从B公司购买美国华盛顿州1999年产的苹果3000吨,以溢断装5%,单价每吨800美元,FOB西雅图,运装期1999年10月,目的地中国天津新港,与合同引起的所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B公司收到传真后,与8月10日回电并附上B公司一方签字的B公司标准格式合同文本(8月10日回电/8月10日苹果合同文本),该文本特别提到,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交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合同适用的法律是美国的加州法律,合同文本的其他条款与A公司8月1日的传真内容相同。A公司收到8月10日回电后,没有答复。
1999年10月,B公司在西雅图将3000吨苹果装上船运往中国天津新港。1999年11月5日货到天津新港,B公司通知A公司提货(11月5日提货通知)。由于A公司经营佳,再加上当时中国市场大量进口美国苹果,导致中国市场价格低迷靡,因此A公司决定不接受这批货物,于是在11月8日电传B公司,表示不接受这批货物,(11月8日电传)。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是哪个:要约 、反要约 、承诺 、要约拒绝、
要约撤消
(1) 8月1日传真是:
(2) 8月10日回电是:
(3) 11月5日提货通知是:
(4) 11月8日电传是:
如果A公司在收到B公司11月5日提货通知后三天,即11月8日到天津新港收取货物(11月8日收取行为)并在11月15日在北京予以转售(11月15日转售行为)。问:
(5)成立合同的要约是什么时间?
(6)成立合同的承诺是什么时间?
(7)接(5),A公司应支付的合同价格是什么时间的价格?
(二)我某出口公司于2月1日向美国商人报出发盘。除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用坚固包装”。在发盘有效期内,美商复电称:“用新包装”。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数日后该产品价格猛跌,美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而我公司则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问:1、你认为该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三)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转让背书给丙公司,并在汇票上背书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丙公司将汇票质押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在汇票上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将汇票交给张某,张某提示付款时,银行以汇票上的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
问:(1)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丙公司又将汇票转让,乙公司对丁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2)指出本案中有几种背书形式 。
(四)W货轮装运一批货物从美国纽约港开往中国上海,在由拖轮带动下离开码头时,碰上混凝土码头,以至船壳出现裂缝.,发生碰撞时,船上还有两根缆绳仍系在码头的系绳处。碰撞后,船长未对该船进行检验。在船舶航行中,海水经由裂缝渗入船舱,损及货物。显然碰撞造成船舶不适航。货方认为承运人应对因为船舶不适航造成的货物损坏负赔偿责任。承运人认为,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是适航的,船舶的不适航是在航运过程中发生的。本案船舶是在离开码头即为航程开始,碰撞发生后未对船舶进行检修是船舶管理上的疏忽,而非承运人在开船前和开船时未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因此,承运人可以依“管理船舶过失免责”的规定免除责任。
问:(1)《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在整个航程过程中是否均应该尽到使船舶适航的责任?为什么?
(2)本案承运人是否可以免责?为什么?

(一)(1) 8月1日传真是:要约
(2) 8月10日回电是:反要约
(3) 11月5日提货通知是:就是提货通知
(4) 11月8日电传是:要约拒绝
(5)成立合同的要约是8月10日(回电)
(6)成立合同的承诺是11月8日
(7)接(5),A公司应支付的合同价格是每吨800美元(反要约时的价格)

(二)变更为非实质性变更,根据《公约》规定:“若受盘人在表示接受时,对发盘内容提出某些非实质性的添加、限制和更改(如要求增加重量单、装箱单、原产地证明或某些单据的份数),除非发盘人再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期间的差异外,仍可构成有效的接受,在此情况下,合同的条件就以该想法盘的条件以及接受中所提出的某些更改为准”因此合同仍然成立。(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四)(1)《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在整个航程过程中是否均应该尽到使船舶适航的责任?为什么?
是。《海牙规则》第三条规定:1.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
(a)使船舶适于航行;
(b)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
(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 货物。
2.除遵照第四条规定外,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卸、搬运、配载、运送、 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不可以,承运人没有可尽职责使船舶适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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