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54号公告规定,个人过关物品总值超过5,000元均需纳税,而像iPad等20种物品不在免税之列,需全额缴税。海关总署办公厅新闻办主任王桦向香港文汇报记者表示,海关总署新规并非针对港澳地区,内地居民从美国或海外携带物品归国超过规定金额也一样要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54号公告,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入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但是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海关总署同时规定,对于短期内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内进境超过1次)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按规定只放行其旅途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那就意味着内地游客15天内多次进出港澳的话,将不享受5,000元的自用物品免税额。
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