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市第40中学的借读生(高二上) 我想问一下 我因为抽烟(三次) 被学校开除 何不合法

还有就是 我去解读的时候 貌似没有和学校 签过什么协议 学校是不是应该给我退钱 应该退 全部 ? 还是 一半 ? 我在那已近借读了一年半了 (交了3年的钱 一共拿了4W) 希望能说出法律依据
请注意 我这个借读 是学籍在 别的学校 然后到40去念的书 不是外省市人

首先如果学校的规定不违反我国的教育法的规定的话,可以按学校的规定开除学生。
其次,学费问题可以和学校协商退还。
只要是在双方自愿而且不违法的情况下,应该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协议是一定要签的,可能是不记得了签过,如果没有签,是不符合入学程序的

只能要回学费的一部分,借读费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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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5
不会退的。你还是不如找人道歉继续读吧。
第2个回答  2010-12-20
现在收借读费是不对的,这是见不得光的。问问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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