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航空有免费托运行李额。
1、首都航空机票销售日期在2019年3月7日(含)之前,航班日期在3月30日(含)之前,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费托运行李的限额为: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10公斤;
2、销售日期自2019年3月8日(含)起,航班日期自3月31日(含)起,持公务舱客票的成人或儿童旅客为30公斤;持经济舱普通票价(经济舱全价)的旅客可享受额外赠送的5KG免费托运行李额(如自愿或非自愿签转外航,,额外赠送部分不予保障),总计25KG免费托运行李额;
持经济舱4.2折(含)及以上票价(除普通票价外)的旅客为10公斤;持经济舱4.2折(不含)以下票价的旅客,无免费托运行李额;持经济舱客票的儿童旅客,免费行李额一律按照对应舱位规定执行;按适用成人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为10公斤。
扩展资料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将使用的旅客订座和离港信息系统的类型、供应商信息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第六十三条 对非旅客本人原因产生的无人陪伴行李经过安全检查后,承运人可以运输。
第六十四条 因安保原因或因拒绝接受安全检查而不准登机的旅客,其托运行李应当从航空器上卸下。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航局发现有危及航空运输安全、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紧急情况,可以发布特别工作措施。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制定传递非法干扰行为机密信息的程序,不得擅自泄露信息。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受到非法干扰的航空器上的旅客和机组的安全,直到其能够继续旅行。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中规定:
第七条 航空安全员在机长的领导下负责维护航空器内的秩序,制止威胁民用航空飞行安全的行为,保护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航空器客舱实施保安检查;
(二)根据需要检查旅客登机牌及相关证件;
(三)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
(四)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物品进入驾驶舱;
(五)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
(六)防范和制止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航空官网-国内行李运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