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这边博士人才引进策略是什么啊?

如题所述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19〕377号)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的本科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2、在我市公共服务行业(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公共管理)和产业功能区稳定就业,无房且通过租赁市场房源居住的,可申请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计发标准按照《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的50%执行,发放年限最长5年。

3、按照《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成房发〔2017〕101号)和《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等政策文件要求。

4、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确定的A、B、C、D类人才标准条件的高端人才可按照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优惠租购人才公寓,租赁人才公寓期间可按照不低于市场租金25%的标准领取租赁补贴,优惠购买人才公寓规定政策优惠面积内可享受85折优惠。

5、部分区(市)县购买人才公寓可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给予购房补贴。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我市产业功能区稳定就业的骨干人才,符合条件可申请租住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可按照不低于市场租金25%的标准领取租赁补贴。

6、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要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市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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