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去不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您要积极应诉,防止出现多判的情况。异地起诉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前往办理,也可以委托亲戚朋友或者律师代为办理。但要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及当事人签名的起诉状。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按照起诉是由发生地的法院进行受理,也就是说事情发生在哪里,就去当地法院起诉。

3、如果是合同纠纷 ,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在异地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需要执行的财产在属地的,是可以由属地法院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一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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