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接近的实数全体;某校高一(1)班性格开朗的女生全体分别属于不属于一个集合

如题所述

这两种情形都不是集合。
“与1接近的实数全体” 不符合集合元素的确定性,因为你不知道到底怎样的一个数是与1接近与否!比如10000与2相比,2更接近于1;2与1.1相比,1.1更接近于1;1.1与1.0001相比,1.0001更接近于1,如果这样的实数全体能构成集合,它的元素根本无法确定。
“某校高一(1)班性格开朗的女生全体” 这种情形与上述情况类似,到底怎样算是性格开朗,标准怎么定,未知,因此不能构成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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