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律师或学法律的朋友,房东突然说要收回租赁的店铺……

以前在网上好像看到相关的商铺租赁法律条文,房东提出要收回店铺需要给予租户合理期限,让租户有时间处理善后,请问这个“合理期限”是如何界定的?
哦,不同地区的法律条文会有点不同吗,本人所在地区深圳。

法律上对于合理期限没有具体规定,但肯定要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而且你是先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现在房东要提前收回卖出该房屋是吗?如果是的话,你可以选择让房东退款赔偿或者不必退房,因为“买卖不破租赁”,这是法律上很著名的原则。
山西太原华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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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9
1,你们的合同是否到期?没有到期的话,属于对方违约,你可以坚持到期再搬或要求支付违约金;若已经到期,则你只有搬了。
2,合理期限,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来说,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来给你将商铺内的物品做妥善的处理。但是这个期限也不能过份长久,否则就属于侵害了对方权益。
第2个回答  2011-07-29
如果是合同到期之后,房东可以提前和你提出
在合同法里有规定的,具体是1个月还是多久,可以协商的
合同法是全国通用的
第3个回答  2011-07-29
据我所知,房东好像不能没有理由的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俺是山东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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